依法而行的中道力量

——中 国维权运动方向与方法

冯正虎专访/采访、整理:翟明磊

电子版阅读地址 http://ping.fm/BlJzP

访者感言:

九十多天的成田机场抗争中,冯正虎成为一个谜: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与上海市政府有何过节,有关部门为何害怕他回国?他 为什么坐过牢?为什么他能成功?

他的智慧信心来自何方?

整个冯正虎成田机场事件中,国内媒体鸦雀无声,靠网民与推友的力量才得以成 功。如今冯正虎回来了,公民独立媒体壹报与冯正虎进行长篇访谈,请这位出色的公民教员讲讲自己的故事。

这个精彩的访谈共二十五个章节,四万字。

我想说的是:中国人没有救世主, 只有靠自己,所以从奥巴马身上你看不到中国的希望。而从冯正虎身上我看到了中国希望所在,上海有奇男子,中华有真义士,这是公民媒体《壹报》愿意冒风 险发表冯正虎长篇访谈的原因。

中国面临的巨大困境不是冯正虎一人的,所有的中国 人,包括政府与强权部门都在困境中迷惑,而冯正虎是一个不惑的人,他看出了中国的出路。在社会的溺水处境中,冯伸出了一只手。

(此访谈做了长时间的准备,除 《王者归来》章节,其它访谈来自于冯正虎成田事件前与笔者长达八小时的采访纪录。八小时采访,冯正虎对壹报敞开心扉,细说辛酸。今日发布,不仅是壹 报的重要里程碑,也是中国维权史的一份重要纪录)

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先生:

您好。

我是上海市民冯正虎,2009 年4月1日合法出国,6月7日11月3日期间八次被 上海某些违法官员非法拒绝入境回国,嗣后被迫露宿日本成田机场92天,最后中国政府依法解决了我的回国问题,上海政府也积极配合处理这个难题,我于2010 年2月12日顺利回国,与家人在上海安度春节。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2010年2月28日上午郭泉的辩护律师郭莲辉打来电话,他路过上海,想来看望我。我欢迎他光临寒舍,就放弃原定与妻子一起去岳母家过元宵节的计划,在家等候远道而来的客人。其间,一位上海的古玉鉴定专家沈纯理先生也来拜访我。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昨天上午我们一行四人分别是(曾在 2010年2月28日,向全国人大提起《劳教》违宪审查)上海冤民顾国平、王强,和代理郭泉案的著名维权代理律师郭莲辉、和维权人士古玉鉴定专家上海的沈纯理,一起前往冯正虎家去探望他,我们在他家聊了家常,还讨论了我们提出的废止劳教问题。当下午2时左右冯正虎叫我们一起出去吃饭,当我们走到小区大门口时,就被七八个身份不明人士阻挡,他们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我们一行带往上海市杨浦区五角场派出所,并强行给我们作了笔录还硬逼我们签字。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自曲特派员

今天很高兴,参加了冯正虎先生的聚会,也可以说是一次推友的聚会,为冯正虎先生接风。

关于冯正虎先生的经历,可以参见这里,这里有冯正虎先生自己写的很详尽的信息。今天就只说这次聚会了。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冯正虎星期二表示,北京方面将允许他回国。此前,他已在日本东京成田机场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抗争。

持有中国护照和进入日本签证的冯正虎于2009年11月初回国遭拒绝入境之后被强行送往日本,此后他被迫露宿滞留在东京成田机场机场移民台旁,并抗议上海政府的强行流放行为。

55岁的冯正虎于近日对外发布说,他将在2月14日中国春节前夕回到上海家中,回国后将继续从事维权活动。 Read the rest of this entry »

尊敬的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先生;

   欢迎您访问日本。
   虽然我被中国官员无法无情地剥夺回国权,已露宿日本国门外40天,但仍以平常的心态祝愿你访问日本顺利愉快。如果您觉得我的事件让您尴尬,是我们中国人的国耻,这表明中国有希望,知耻者近乎勇。
   我今年4月1日合法出国,6月7日回上海就被禁止入境回国。上海当局连续八次拒绝中国公民回国,甚至最后还用暴力手段将中国公民绑架至日本,真是世界奇闻,怎么不引起全世界媒体及民众的兴趣呢?当然,中国人闻之,只是悲哀与愤慨。我抗议非法绑架,拒绝入境日本,坚守一个中国人的尊严,至今已露宿日本国门外。我处于有家不可归的困境中,得到中国民众的直接关怀与帮助,还有众多的外国民众的援助,但是应该履行保护自己国民的中国政府却漠不关心,至今驻日中国大使馆也没有派一个工作人员去关心或沟通。
   在拒绝我回国的事件中,日本政府的表现或许令中国政府满意,但肯定使中国人民不满意,日本官员为了对中国官员的友爱,可以对一个中国平民不友爱,也可以放弃自己国家的立国原则及法统。因为刚刚上台的日本政府太需要中国政府的支持,近几年指望不了美国的经济复苏,就需要中国的市场来打气,与美国叫板,必须要有个东亚共同体压台。世界政治就是互相利用,谁都懂这个道理。所以,您这次访日一定很风光、很顺利,至于签订的协议是否兑现这是以后的事。
   日本政治家很清楚他们在与一个连自己法律都无法完全兑现的国家签约,但他们需要现在的面子。您作为中国的最高领导人肯定也清楚,当您受到日本天皇隆重接见时,您的同胞仍在日本的国门外忍受精神上的羞辱与身体上的折磨,这些日本政治家为什么要这样讨好您呢?而且这个露宿在日本国门外的人还是15年前将当年在野党、现在最强势的日本政治家小泽一郎的理想《日本改造计划》介绍给中国的中国人(中译本由上海远东出版社出版,1995年,译者:冯正虎、王少普)。
   您12月14日访问日本,正巧是我被中国绑架到日本、露宿日本国门外41天。无独有偶。今年2月15日我被上海政府工作人员从北京绑架到上海,非法拘禁在海军东湖招待所508室,3月25日被释放,也是41天。同样是无法无理,只是上级领导的一句话。我已经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控诉、也像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但至今未立案。握有公权的地方政府官员都敢无法无天,这个国家失控了,人人都会没有安全感,包括您。我是不赞成绝食的,但是在上一次被非法绑架拘禁中也进行二天绝食抗议,为中国的宪法法律遭受践踏、担忧胡锦涛等中央领导人将来也会在北京遭受地方权贵绑架而绝食警世。
   今天您来日本访问,您可以换位体验一下。如果您回到北京机场时,几十个警察围住您,其中一个向您宣布:习近平先生,您这次不能入境回国了,这是上级领导的决定。然后什么法律依据、什么理由也没有,就强制遣送回日本。如果您抗拒,就用暴力手段把您绑架至日本。如果您不屈服,坚守中国人的尊严,就会露宿日本国门外,挨饿抗争,向全世界、中国政府表达一个中国公民回国回家的基本诉求。这个遭遇发生在我身上,也会发生在任何中国公民的身上,包括您。因为当您碰到这个遭遇时,这些警察指的上级领导,肯定不是您,也不会认可您的职位,只服从发给他们工资的直接领导。我们的国家已经发生这些荒唐的事情,而且做这样违法的事已经成为习惯,您不觉得可怕吗?
   您是从上海调入北京工作的,虽然在上海的工作时间很短,但也应该了解上海官民矛盾紧张的情况。您来上海工作时,上海市民对您的期望很大。在寄送给您的第2期《督察简报》上就发表我的文章《习近平应当关注的上海问题——-司法不公正是上海社会不和谐的祸根》(2007年7月15日)。这份《督察简报》现在已出版到第30期,大部分文章都是揭露与批评上海政府的问题。上海的领导人怕民众,总是草木皆兵、无事生非,一有会议或敏感时期就指使警察随心所欲地非法限制上海市民的人身自由,某些警察还会唆使雇用的社会闲散人员去执行他们的违法指示,居然让一些没有任何执法权的公民去强行剥夺另一些个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大搞文化大革命的恐怖主义,利用群众斗群众,搞得上海乌烟瘴气、人心惶惶。我在第14期《督察简报》(2008年10月31日)的一篇报告《誓死捍卫中国宪法与公民权利》已指出:
   “潘多拉魔盒的打开,上海人民的灾难就开始了。一小撮便衣警察与一大批游手好闲的社会保安人员无法无天、随心所欲,想绑架谁就绑架谁,想拘禁谁就拘禁谁,想堵谁家的门就堵谁家门,不需要执法证件,不需要任何法律依据。他们公然叫嚣:“不懂法,是领导叫我们来做的。”当受害者要求他们出具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凭证时,他们都会摆出一付地痞流氓恶霸的架势,甚至还会反问受害者:“为什么我要管你,不管别人?”如果这个侵犯的理由成立,那么这个社会就不需要法律,就没有公正与安全,公检法也就名存实亡。杀人犯也可以说:为什么我杀你,不杀别人。抢劫犯也可以说:为什么我抢劫你,不抢劫别人。小偷也可以说:为什么我偷你,不偷别人。按照这个强盗逻辑,杀人抢劫盗窃都是正当的,而受害人是活该受罪。过去我耳闻目睹成千上海市民遭受这种迫害,今天我自己也亲身经历了,明天其他市民,包括警察、检察官、法官、更多的公务员及其亲属也会遭遇这种苦难,不久的将来俞正声、韩正、刘云耕、吴志明的家门口也会遭受这些“红卫兵老将”的骚扰。现在这些躲在暗处指挥这些“红卫兵老将”的大小权贵很得意,欣赏受害者的痛苦挣扎,但是他们最后也会遭到报应,而同样惨死于他们放出的魔鬼手中。难道中国人民忘了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了吗?难道我们都忘了国家主席刘少奇死得多么凄惨吗?胡锦涛先生应该记住,俞正声先生更应该记住,你们的亲属也有过苦难的经历。”
   您们现在没有碰到我的厄运,但不能保证不久的将来不会遭受这些厄运,因为我们生活在同样一个国家。我爱自己的祖国、坚守中国宪法法律、支持中共“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的政治路线,这些基本点上我与您、胡锦涛主席以及中共党内许多干部是一致的。我们不同的是,您们是中共党员、我不是,您们是中国的高级领导人,我是一介平民。当然,我不是1989年凭良心反对武力镇压学生民主运动,或许今天的仕途也是中共中央委员。所以,党员、官位都会变化的,不是人身安全的保护伞。当年您们的父辈都是赫赫有名的中国大官,但同样无法逃脱文化大革命的遭遇。一个国家的治理不是依据人人平等的法律,而是依据领导的权势喜怒,这个国家怎么会不乱呢?你抢我夺,人人没有安全。中国上千万个大小领导个个都是诸侯,都可以随意动用警察等国家机器,在外国人眼里他们的行为都是代表中国政府的,中国政府是“子不教,父之过”。
   关于中国公民被上海警察用暴力绑架至日本、露宿日本国门外40天的事件,全世界主要媒体都在不断报道,中国民众、海外华人都在谴责与声援,但是中国政府至今未反应。外界批评中国政府是无赖,死猪不怕烫。我认为这个判断是错误的。在国际社会,中国不是超强国家,没有无赖的实力,而且它是联合国常务理事国,还没有落魄到朝鲜的地步。它不是无赖,而是无能,面对突发的国际事件不知所措、无可奈何,只好自毁声誉。体制僵化、官员素质低下,使中国政府预知、应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的能力极差。把一个仅是帮助几个访民依法维权、根本不构成威胁国家政权的人,逼出国门,制造出一个轰动世界的国际事件,一个荒唐的国耻,这就是上海官员的愚蠢、霸道、无能的杰作。现在,中国政府已经明白,中国公民捍卫回国回家权利的决心与毅力,世界舆论、中国民众及海外华人的态度。
   不让本国公民回国回家,不仅违反联合国宪章、国际人权条约,也违反中国宪法法律,还违背中国的道德伦理人之常情。中国政府应当废除剥夺中国公民回国权的违法措施。中国共产党已执政60年,宪法法律是共产党主导下制定的,立法、司法、政府部门绝大部分工作人员是共产党员,作为执政党应该有点底气,有点自信,没有必要整天草木皆兵,更不可以把公民权利异化为惩罚或恩赐的工具,毁坏了国家的根本大法。让所有的中国人,包括海外华人,都可以自由往来自己的祖国,消除每一个中国人回国出国的恐惧,让祖国变得更美好、更亲切。
   现在,日本国门外的入境审查大厅是我的暂住地,一个有国难回的中国流浪汉已适应这里的生活,就慢慢等您们这些领导人好好商定吧。但是,日本官员没有耐心了。从12月3日起,每天发一个中日文的文件给我,内容一样,仅是日期更改一下,提交仪式规范,,还拍照为证。他们知道,这个文件发给我没有什么用处,或许是让我转交给中国政府。中国政府让我回国,就不会在这里麻烦他们了。现在很滑稽,日本的政府没有向中国政府或中国驻日大使馆提出抗议,而将日本官方的文件直接发给一个在日本国门外的中国公民,或许这是中日外交的新形式。我也每天通过媒体转呈中国政府,现在已第11份。天天持续发文下去,又是世界奇闻了。希望您能关注,不要让日本政府为难了。

            此致

      敬意

                                                   中国公民

                                                   冯正虎

                                                   2009年12月13日

   注:本信于2009年12月13日用日本邮政快件(编号:9975-5400-1124)寄送中国驻日大使馆转呈。

2009-12-7 17:00 

   晚上,我妹妹来电话告知,她与我的律师一起出席,状告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第二次庭审。在日本千叶地方法院的会议室里,下午13:00准时开庭,一位法官、两位书记员进入,原被告全体起立,然而坐下,法官问原告律师是否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原告律师回答:“已看过,下次提出原告的意见。”然后确定下次庭审时间:2010年1月20日下午15:00同一场所。2、3分钟一场庭审又结束了。日本的民事诉讼时间拖得很长,双方可以一次一次地把问题谈清楚,最后没有道理的,也就输了。我们已看过被告的答辩状,它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不同,不回避这个违法的事实,可以把责任归咎于中国上海当局的逼迫。但是,它也应该对自己的责任负责。我不在乎慢慢打官司,时间久对我有益,对这些犯错误的公司无益,它们的坏名声无法从公众的视野中消失。

   状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诉讼案第二次开庭审理时间20091214日上午1030,在东京地方法院610法庭。请推友们读一读《冯正虎状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第一次庭审纪实》、《冯正虎在法庭上的陈述(中译文)》,就清楚下次庭审内容一定很精彩,看看我的律师如何回答被告的荒唐答辩。状告二家航空公司的诉讼,我都已委托日本律师代理,不要我操心了,我就在日本国门外,一心一意等回国吧。

   2009-12-7 19:00 

   我将《冯正虎向中国政府转呈127日的日本官方文件(总第5份)》一文送网络媒体发表,并附上日本官方文件的照相件。

   2009-12-7  2000 


 

《冯正虎状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第一次庭审纪实》


   2009年11月2日上午10:00,状告中国国家航空公司的诉讼案在东京地方法院第610号法庭开庭审理。我与代理律师、被告律师、法庭书记员、旁听的记者都在静候裁判长的出现。

   开庭时间一到,裁判长准时开门,进入法庭就座法官席,此时全体人员起立致敬。法官坐下后,我们也坐下,大家端坐了2分钟,接受经法庭准许摄影的记者摄影。事先法官已通知我的律师,本次开庭有记者来摄影。或许,被告律师不愿接受摄影,所以他们先就座在旁听席,等记者摄影结束后,再入座被告席。

   裁判长宣布开庭。首先,我的代理律师将我的护照、成田机场上被告拒载原告的相片等证据原件,由书记员递给被告律师确认,被告律师认可原告证据的真实性,并退回。裁判长问我的代理律师:“原告是否需要陈述?”代理律师回答:“原告需要陈述。”裁判长说:“请原告简短地陈述一下。”我站起来,朗读一下陈述词的主要部分。原告的陈述结束后,裁判长问被告律师:“被告需要陈述吗?”被告律师回答:“答辩书已提交了。现在没有什么需要陈述的。”

   裁判长宣布今天开庭结束,并确定下次开庭的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上午10:30,同样地点:610法庭。裁判长问我的代理律师:“今天原告的陈述词文稿是否可以提交法庭?如果可以,书记员就不记录刚才原告口述的陈述。”代理律师说:“可以”,并把我的陈述文稿,递交给裁判长与被告方各一份。约半个小时,第一回的庭审就结束了。

   庭审结束,我们又接受了东京新闻报社、亚洲周刊记者的采访。被告未在法庭上陈述它的答辩书,但知道其内容的新闻媒体记者已感兴趣了。被告的答辩没有否认被告的违法事实,而是认为日本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其理由是:1. 被告的住所在中国;2. 在日本没有主要的营业所;3. 乘客机票的到达地是中国;4. 乘客的机票不是直接向被告营业所购买,而是通过旅行公司购买的。这个答辩书自说自话、霸气十足,被告与日本的法官叫板了。在中国,法院或许会配合,被告有当地政府支持一定会赢。

   登录为日本法人的营业所不是主要营业所吗?中国最大的航空公司竟然承认在巨大的日本乘客市场上没有一个主要营业所,没有一个机构来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大新闻。乘客的机票达到地是中国,也就是日本乘客只要买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就失去了日本法律的保护。日本乘客绝大部分是通过旅行公司订购机票,航空公司翻脸不认账,旅行公司还敢代理售票吗?日本乘客还敢乘坐这家航空公司的航班吗?我不知道,谁在帮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出主意,害它一次不够,还要害死它。或许日本的法官也会糊涂,判它赢了,但是从此没有一个日本乘客敢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票。或许,其他国家的乘客也不敢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航班。

   有错必纠,可以大事化小事;有错不改,就会铸成大错。一个个人、企业、甚至政府机构都是这样。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知错不改,还要仗势霸道,以为日本也是中国,我的日本律师就会陪它诉讼下去。我明天将继续回国,希望国内的官员能知错改正,不要劳民伤财,动用这么多警察来夹道迎接,而让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正常地平静回国回家。

   2009年11月2日 
 

《原告冯正虎在法庭上的陈述(中译文)》

   尊敬的法庭裁判长:

   我确认以前提出的诉状及其全部内容。以下是我的法庭陈述。

   第一、 诉讼的请求

   1. 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214万1040元日币。

   2.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第二、实事与理由

   我是在日本的中国公民。

   2009 年4月1日我从上海浦东机场合法出国来日本短暂休养,但6月7日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再次回到上海浦东机场时,遭到中国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察禁止入境回国。这个禁止入境的决定没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仅是上级领导的口头命令。我当然不服,为了捍卫中国公民回国回家的自由权利,我6月7日以后,6月 17日、6月24日、7月2日、7月9日、7月16日、7月31日连续7次乘国际航班回国闯关。第7次的7月31日,我乘全日本航空公司的航班又一次回到中国上海浦东机场。

   其中1次,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接受中国上海当局的指令,在日本成田国际机场违法拒绝载运我回国。

   2009 年6月17日第二次回国时,我遭致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无理拒载而无法回国。当日清晨我准时去日本成田机场,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58航班回国。上午 8;10按规定办完乘登机手续,交付了托运行李一件,领取了CA158的登机牌,确定的机内位子为12L,又顺利办完日本的出境手续,护照上盖上日本官方的出国印章(日本出入国审查官1455)。正当我准备登机时,遭到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成田国际机场支店长的拒载,所以无法回国,滞留在成田机场的出境区内。

   上海当局滥用国家权力、禁止本国公民回国是违法的。我与上海当局的纠纷属中国内部问题。我每周乘飞机回国,即使不能入境,也可以在上海浦东机场的招待所住一宿,直接与上海官员交涉。我与上海当局的纠纷最后会通过中央政府的干预以及中国的司法方式解决。航空公司作为运输企业应当保持中立,履行运送乘客的商业义务。我乘飞机回国时持有机票、护照等所有合法的证件。而且,我已支付钱,购买了机票,就是与航空公司达成服务契约,航空公司必须履行商业合同,运载我回国。如果上海当局拒绝我入境回国,我也可以自愿回日本,这与航空公司的经营责任没有关系。

   2009 年6月15日,我购买了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58航班的飞机票,就是与被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签订了从东京成田机场到浦东机场的乘客运送契约。但是,2009年6月17日,被告不顾商业合同的约束,单方面擅自违约,拒绝运载合法的乘客。被告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连最起码的合同义务履行责任也违反了。

   被告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行为,不仅造成我的经济损害,而且还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被告为了企业的自私利益一反常态、利令智昏,与上海当局的权贵勾结,一起迫害本国公民。被告竟然在日本这个民主国家里不顾乘客的权益、本公司的契约规定、企业伦理,甚至践踏中国法律、日本法律。被告的行为不仅伤害了我,也伤害了日本的法律制度与国家的尊严。航空公司仅仅听从上海警察的一个电话命令,没有任何正式文书,就可以把一个中国公民强行滞留在日本,这意味着什么?上海当局与航空公司都忘记了日本是一个主权国家,似乎日本是上海市下属的一个区,可以随随便便地决定把一个中国公民强行滞留在日本。

   我期待日本法院公正裁判,维护我的基本人权,也维护日本的法律与国家的尊严。

   原告:冯正虎

   2009年11月2日东京地方法院第610法庭

1730,一位上海空姐给我送来一个保温杯,我非常感谢,这是我需要的东西。平时身体好,喝冷水没有关系,CA空姐送的保温杯没有收下。昨天我感冒发热时,才觉得保温杯的重要。因此,在twitter上感叹了一下。没有想到,今天就有好心人送来了,真快。这只高真空保温杯的包装盒内还留着一张便笺,上面写道:


这只高真空保温杯的包装盒内还留着一张便笺,上面写道:

   冯正虎:

   我是从同事的博客中得知你的遭遇,为你的精神所感动。我的同事就是在你的twitter中出现的那位上海空姐。她说你正需要一个保温杯。我想,我们是可以给你提供最快帮助的人,所以今天就给你带来了。天气转冷,希望你能保护好自己的胃,多吃热的东西。如果有什么需要,可以在twitter上告诉我们,越来越多的上海空姐会加入我们的行列来帮助你的。

   希望你能早日回家,加油。

   上海空姐  2009-12-6

   2009-12-6 1900 


晚上2000许,我正在填入境卡的柜台上用电脑,回头一看有一位空姐,站在我的暂住地,把一包东西放在我的“床”上,过来一看是一位中国空姐。她告诉我:“我们看到你的资料,才知道你的情况。上海政府做得太不对,你没有什么要求,就是要回国回家,怎么可以不让你回来。你是真正爱自己的国家。不是这样,你完全可以在外国过得很好。”她问我: “你会说上海话吗?”我说;“会的。”我们就用上海话交谈,家乡人见面格外亲。
 
她告诉我:“我在twitter上知道你现在不缺食品,所以带了一个暖水袋、几件白的汗衫给你,你穿了还可以写字。” 我谢谢她:“你来看我,我已经很感谢了。”她说:“现在很多空姐都来看过你,好像就是没有中国空姐。你有什么困难,我们也会帮助。”我说:“是的。你就是第一位上海空姐。”的确,这位上海空姐为中国空姐争光,表明中国空姐也有正义感与爱心,不都是一些表面漂亮而心底冷漠的人。今天记者采访时,还在问怎么没有中国空姐来看你?现在,我的twitter上出现了上海空姐。
   2009-12-4 2130



——– 分割线 ——-
说明:本站内容均为转载。含有“冯正虎原文”标签的均为冯正虎本人撰写,可在下方找到原文链接。
冯正虎在维基百科:
http://kl.am/fzhwiki
订阅本博:
feeds.feedburner.com/fzhenghu
follow 冯正虎本人:
twitter.com/fzhenghu
冯正虎亲述:
http://kl.am/fzh3
联络冯正虎:
http://kl.am/llfzh

冯正虎相关链接:http://kl.am/fzh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