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任何司法程序、仅由警方决定而将公民关押,长达三年甚至四年,这在任何一个现代社会里都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但在中国却是活生生的现实,数以百万计的中国公民曾受此害。这就是劳动教养制度。虽然越来越多的学者、律师和各界人士强烈要求废除劳教制度,国际社会也不断呼吁中国停止劳教、遵守已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但直到今天,劳教仍然被普遍实行。劳教所除了关押轻微违法犯罪者之外,也关押吸毒者、卖淫嫖娼人员、精神病人,而且更多地用来镇压法轮功信仰者、上访者和异议人士。

如同对世界上大多数事物一样,人们往往满足于一般印象或流行说法,却没机会或不大愿意深入到具体事物和其细节中去,特别是对当事人的命运和情感。类如战争、灾难、屠杀、牢狱、酷刑等话题,我们都是有意无意地避免深入到其黑暗、血腥的内部。但是,好的写作则是直面这一切,尤其是纪实作品,这对我们的日常经验是很重要的弥补。我们必须正视这一切,不能假装这些事情未曾发生。

我眼前的《不虚此行——北京劳教调遣处纪实》这部书稿就是对中国劳教制度的亲历和见证;而且它给我们的启示不仅限于劳教,也涵盖了政治、社会和人性等更广阔的领域。该书作者野靖环,是“新国大”金融诈骗事件的受害者。在长达11年的上访过程中,她多次遭到警察殴打,数次被拘留、逮捕,直至被劳教。她在劳教调遣处受到各种折磨,一度到了承受的极限,但她对自己说:“我不能死、我不能疯、我要健康地活着出去!我要把罪恶的劳教制度写出来,我要做历史见证人!”正是作者的这种不屈和执着,世人得以看到劳教的真实面目;而正是这种写作,使作者得以脱离邪恶的污染,重新审视人性并建设性地参与现实。

根据作者的调查,“上访的”劳教人员绝大多数都挨过电棍、关过“小黑屋”。虽然中国较早加入了联合国反酷刑公约,但酷刑在看守所、监狱等羁押场所仍普遍存在;每年因酷刑致死致残的公民也不在少数。劳教所的酷刑极为残酷,尤其对法轮功修炼者,其残酷程度令人发指,而且至今仍在实施。对法轮功——一个信仰团体的迫害,早已跌破文明底线,明显构成反人类罪行;但无论国际国内,敢于或愿意就此发声的仍然很少。这对知识分子和政治家来说是一种讽刺和耻辱,时间的流逝不会减轻而只会加重这种耻辱。

王力雄在评论廖亦武《证词》时写到,中国监狱的“特色”在于,“执法者可以制度化地对犯人实施全面凌辱与虐待。” 《不虚此行——北京劳教调遣处纪实》描述的重点不在肉体上的酷刑,而是劳教所的日常“规训”、其对“犯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虐待和折磨。劳教所的很多管理制度和一些非正式的要求,完全就是为了折磨侮辱人、为了消灭人的基本尊严。比如,“在筒道里走要低头、排队要低头、跟警察说话要低头,低头的标准是看着自己的脚尖”;比如,不到规定的时间不许上厕所,“鞋、牙刷等物品要摆成一条线,丝毫不能错位”;比如,洗脸的时候洗了一下脖子,“小哨”马上叫道:“谁让你洗脖子啦?只能洗脸,不许洗其它地方!”;比如,打饭时要求男劳教人员单膝下跪,双手举盆;比如,湿衣服晚上也不能晾在床上或椅子上;比如,不准向窗外张望;比如,劳教人员之间必须称呼姓名,如果叫“阿姨、姐姐”之类,要扣分。这类要求比比皆是。进劳教所的第一天干部训话时就提到:“说得明白一点儿,就是别拿自己当人看。”管理者让劳教人员自己放弃做人的资格,在管理时也的确做到了不把劳教人员当人看。有劳教人员总结劳教管理的方法是:“打击你的自尊;毁灭你的灵魂;贬低你的人格;损害你的健康。”其实,这些手段不是达到“教育改造”的目的,把人训练成非人,才是劳教的目的。

对思想和精神的改造,与对身体的规训也是连在一起的。发现一点小问题就要写检查,对不服从管理的或不愿放弃信仰的采取“包夹”、“关禁闭”等惩罚,或者扣分、取消与家人会见的机会、延长关押期限或以延期相威胁。“包夹”似乎是中国的独创,按规定负责包夹的劳教人员距离被包夹的人不能超过10公分,24小时形影不离,而且要作详细的包夹记录,一言一行、任何情绪变化、甚至睡觉的情况都要记录下来。

一次野靖环被批评“表情太放松了”,原来是队长从监控探头中看出来的。劳教所里的监控探头、监听器和小喇叭,很容易让人想起《1984》里面的电幕和随时随地看着你的“老大哥”。在那里,你越坚强、越淡定、越有人性,他们就越恨你。当人成为服从机器、成为低贱的虫豸、成为野蛮的帮凶,管理者最高兴。

在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曾经在拘留所一起被关押的卢静与野靖环结下深厚友谊,她管野靖环叫妈妈。作者印象中,“她总是充满了阳光、充满了快乐,对我有很大感染,我很喜欢她。”但卢静负责包夹作者一段时间之后,突然有一天哭着对她说:“袁队长说,所有的人都向她报告,说我从来没有骂过你,还经常跟你说话,说我在筒道替小哨值班时,还让你放茅、洗手。她知道得太细了。她说如果我还想减期,就必须改变对你的态度。她说知道咱俩在海淀拘留所的关系,所以才容忍了这么长时间,以后不行了!野靖环,以后我得按队长的要求管着你了,如果再这样下去,我就没有活路了。”作者说:“卢静,你以后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不用考虑我。”卢静说:“按队长的要求,我每天都得骂你一顿。看在咱俩在海淀拘留所的交情,我是下不了这个狠心的,但是没有办法,我要不找你的茬,人家就找我的茬,最后的结果跟你一样被包夹。我要是像你这样天天被人家骂着、训着,我就活不了了,所以我得先保住自身吧。我蹲了 4年大狱都没这么难受过,我在这儿才4个月,我真受不了了。”

从此卢静变了。这是劳教所吞噬人性的真实写照,它把每个人置于道德困境:要讲道德、讲良心,就会损害自己,对关押者如此,对管教人员也如是。受害者也成为了施害者,我们看到太多的例子,“犯人”监管、殴打、虐待同伴远远超出了制度允许的范围,甚至远超出管教施害的程度。在另一个意义上,施害者同时也是受害者,他们在残害他人身体、摧毁他人尊严的同时,也失去了人性的完整。他们努力使别人成为非人的同时,自己也被异化成了非人。

劳教所是中国社会的缩影,也是中国政治体制的缩影,它集中体现了极权制度对人的摧残。冉云飞有个说法“中国是个互害社会”,从本书,从许多见证作品,从被屏蔽的网络新闻,我们都可以得到“互害”的印证。

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仍然保持了人的尊严。她教别人认字、帮别人写信;她为自己的权利,也为别人的权利而抗争。有时候,在劳教所,抗争会有一点点效果,甚至这点效果可能会形成惯例,从而惠及其他劳教人员。有时作者进行抗争,管教干部会让其他劳教人员 “陪绑”,考虑他人的利益,她被迫放弃抗争。

作者在劳教所尽力发掘他人的人性光芒,哪怕这光芒在四周的黑暗中只是偶尔地一闪而过。她尽最大努力去理解施恶者,不把他们当成纯粹的魔鬼。有时候一个表示支持的手势、一个理解的眼神、一句温暖的话,也能体现出未泯的人性之光。作者评论劳教干部:“她们为什么总是把自己美丽的一面掩藏起来,而把凶狠残暴的一面表现给我们呢?在她们眼里在她们心里,劳教人员不是人!她们从20岁参加工作就被领导训练成迫害劳教人员的工具!”“一个原本善良、阳光的正常女孩,就这样被改造成像杨大(队长)一样的人。稍有些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血压180是需要休息的,否则会出危险。而古力却让这样一位老太太一遍遍地练左转、右转,用折磨别人的方式发泄自己的不满。调遣处摧残的不只是劳教人员,还摧残了许多年轻的管理工作者善良的人性。”

见证和书写苦难,是为了使悲剧不再重演。作者获得自由之后曾写信给一个管教干部:“我写出这本书,是希望这些流着劳教人员血和泪的故事永远不要再出现,我也希望你不要再虐待劳教人员,不要再干这种侵犯人权、伤天害理的事了,让这一切成为历史吧!”但是没有回音。

劳教是个反人性的制度,它的存在是人类的耻辱,而不仅仅是中国人的耻辱;就像奥斯维辛不仅仅是犹太人的奥斯维辛,它是全人类的。制度恶与人性恶纠缠一起:人的选择行动形成体制,罪恶的体制激发了人性中黑暗邪恶的一面,从而制造更多的罪孽。体制之恶不能免除个体责任。没有一个离开行动者的抽象体制,没有一个靠文字就能自动执行的法律。如果把一切罪恶都轻轻松松地推给“罪恶的劳教制度”,就等于放弃了个体的人性责任和生活意义,如果不反省和清理每个具体执行者的罪恶,任何罪恶的体制都不会结束。而面对真相、拒绝遗忘是反思的前提,对于生活在极权制度下的人们、对于罪恶的和苦难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来说,回忆和写作乃是人们能够重建人性的方式,这本身也是对极权和罪恶的富有意义的反抗。真相一旦说出,就不会被暴力战胜;见证一旦做出,就不会被遗忘掩埋。

“凡是忘掉过去的人注定要重蹈覆辙”(桑塔亚那)。没有记忆,人很难成为完整的人;就如同没有希望,人性也很难得到发展。人类社会就是在记忆和希望中前进的。无论是行动还是梦想,都是和记忆连在一起的。关于记忆文字的思想政治意义,很多作家都有过论述。君特?格拉斯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回忆。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给他的颁奖词中说:“文学仍然是一种力量,人急于忘记的东西,文学却能够记如此之久。”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威塞尔认为,幸存者的写作“不是一种职业,不是一种志业,而是一种义务。”而马格利特用了一整本书来讨论《记忆的伦理》,他认为,人际关系中含有记忆的伦理责任,而当侵害人类的凶恶罪行发生时,或者普遍人性受到攻击时,人负有记忆的道德责任。人必须记住那些直接毁灭共同人性的邪恶事件。

极权主义要控制人的记忆,要人们遗忘真实的历史。那些敢于说出真相的人必定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因为真实的记忆和言说,往往成为极权统治者极力掩饰的重大罪行的见证。如果人人都不去记忆和见证,人们的苦难就永远不会停止,而作恶者将有恃无恐地持续他们的罪行。

我们必须对得起所受的巨大苦难。一个世纪以来,中华民族所受的苦难可以和奥斯维辛相比。我们已经看到,廖亦武、杨继绳、郑义、龙应台、杨显惠、严正学等作家写出了有力的作品;我们有理由呼唤,这些曾经和正在遭受的苦难得到更有震撼力的记忆和叙述。我们期待出现汉语文学界的威塞尔、索尔仁尼琴、策兰和卡普钦斯基。无论是见证文学还是虚构文学,真正的文学需要我们真实地面对我们的历史、拷问自己的灵魂并悲悯地凝视人类的未来。

2009年11月

注:《不虚此行——北京劳教调遣处纪实》即将出版。

消除恐惧,不急不躁;
多讲法律,少讲人情;
可以沉默,绝不说谎;
坚守原则,勇于承担;
直入主题,少兜圈子;
多讲价值观人生观,少讲具体事情;
尽量不提别人的名字;
保持沟通,不翻脸;(我的经验是国保第一次非常凶狠蛮横,次数多了会缓和);
尽量避免谈及家人,绝不因私事求助国保;
洁身自好,勿授人以柄。

原文:https://twitter.com/tengbiao/status/4444192568

我们的娃娃(清晰版)
ourchildren
片名:我们的娃娃
片长:73分、彩色
导演/拍摄:艾晓明
剪辑:艾晓明 胡杰
出品时间:2009

本次下载共分三集,请大家多多传播。另外请大家想办法做成驴子链接提供给我。我们会在此页面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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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盘

“你投胎不要投到中国,一定投胎要投国外去,听到没有?要投到国外去!不能投到中国!啊?!投到很好的家庭,记到没有?!怪妈妈把你害了,是妈妈喊你到家里这儿读书嘞,是妈妈害你到这儿读书哩……”

——纪录片中一位罹难学生母亲的话

导演的话:

2008年6月、8月,我两次去四川灾区;我和志愿者们一起,去了汶川、北川、青川、都江堰、绵竹、汉旺等地。尽管有种种限制,我还是尽可能地到达了倒塌学校废墟,并探访了学生家长、拍摄了孩子们的照片和遗物。

正如人们所观察到的,校舍垮塌是这次地震中特别重要的教训,中央政府各部门都是强调问责的。后来,在这个问题上,地方政府定调和民间诉求形成争议。作为公民,我依然记得温家宝总理在映秀震中地区的讲话,我希望,从民间角度,提供一份影像记录。——艾晓明

“我们的娃娃”内容简介

《我们的娃娃》片长73分钟,分为三集:第一集“5月11日 母亲节”、第二集“承诺与鉴定”、第三集“同一个世界”,其时间跨度大约在地震发生前后的5月至8月。在片中讲故事的,主要是遇难学生的父母,他们中间有 教师、城市职工、外出打工者,其间也穿插了传媒工作者、独立学者、网络作家、地质专家、环保和法律工作者的评述。他们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校舍垮塌、儿童遇 难这一事件的看法。

片中现场录像来自在灾区流传的民间影像,拍摄者多属公民记者。公民对影像的运用,呈现了另一种见证和记录的方式。

谨以本片纪念在2008年5·12四川大地震中所有因校舍垮塌而遇难的孩子们,他们是四川人的娃娃,也是我们所有中国人的娃娃。

本片纯属非赢利制作,导演与合作者的所有工作,都是志愿者性质。我希望,人们收藏这部影片的捐赠,可以持续支持川震儿童纪念项目。

《我们的娃娃》主题歌(词:艾晓明  曲:肖巢)

“娃娃,我亲爱的娃娃,你在天堂还好吗?多想再看看你的笑容,多想再帮你梳一梳头发。娃娃,我亲爱的娃娃,天堂里再没有风吹雨打,地不再动,山不再摇,陪着你一路开满鲜花。这么多书包和铅笔,陪着你娃娃天天长大,青草微微带去我,声声召唤,爸爸妈妈,再也看不到你啊!”

“妈妈,我亲爱的妈妈,你在人间还好吗?打工的路上不要太辛苦, 千里迢迢莫把儿牵挂。爸爸妈妈我的亲人啊,来世今生永远的牵挂。伸展你的手,亲亲你的脸,你们保重爸爸妈妈。这么多思念和牵挂,留在你日渐苍老的面颊。花开依然,带去我所有祝福。我在天堂和你们,说说话。”

“这么多书包和铅笔,陪着你娃娃天天长大,青草微微带去我,声声召唤,爸爸妈妈,再也看不到你啊!”

“这么多思念和牵挂,留在你日渐苍老的面颊。花开依然,带去我所有祝福。我在天堂和你们,说说话。”

遇难学生遗照,这些学生分别来自新建小学和龙居小学

滕彪博士简介: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公盟创始人之一,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滕彪博士是2003年孙志刚事件中提起违宪审查的“三博士”之一,这些年来,滕彪博士参与了大量的公益法律援助。

2009年7月17日,公盟被查抄并被课以巨额罚款,7月29日,公盟创始人之一许志永被拘押,为此《公民》月刊约请了部分评论人士就此事件展开评论,公民月刊记者(以下简称记)就此事与尚在旅途中的滕彪博士约定了一次采访,下面是采访记录:

记:公盟事件后,如何展望NGO前景,还有多少运作空间?

滕彪:首先公盟事件是一个很明显的标志,中国NGO的发展面临非常大的制度上的问题。实际上在民间为数不多的NGO 当中,公盟一直走在维权的前沿,参与了很多公益的行动。一直坚持法治、非暴力的原则,比较稳健。这样的NGO都受到打压,而且许志永也被抓,可能表明 NGO发展正在走入一个很大的低谷。但是从长远来看,任何力量都不可能阻挡民间社会走向繁荣兴旺。民间NGO发展还是会持续。

记:官方拘留许志永,中国政府向民间社会和国际社会释放了什么信号?

滕彪:通过羁押许志永,政府向其他的民间机构和维权人士表明,他们实际上一直将维权人士视为制造麻烦的人。他们一旦认为你对政府或者特权利益构成威胁,或者认为你的行为已经越过了他们能够容忍的限度之后,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进行打压。对国际社会实际上也表明了这样的信号,他能够控制住局势。一旦他们下定决心进行打压的时候,他们可以将法律、文明准则等放在一边。

记:NGO人士将如何应对未来,应对方式是否会有所调整?

滕彪:因为中国的NGO本来就很弱,相互之间也不太可能有一种默契或协调的行动。基本是每一个NGO根据自己对形势的判断,根据自己的专业领域来进行风险评估。不过这样的一个事件,应该会让其他NGO更加的小心,更加如履薄冰吧。

记:对许志永案的前景有何看法?

滕彪:现在还很难说,我希望政府能够恪守法治的原则,尽快释放许志永。因为他所做的事情,公盟所做的事情完全没有违法,完全不可能构成犯罪。相反是相当温和,相当理性的。

记:那么许志永博士在入狱之前,作为公盟的负责人,也是被外界一致认为是一个没有律师身份的维权律师领袖。如今他被羁押,面临牢狱之灾,维权律师群体是否会出现一种群龙无首的局面?

滕彪:许志永在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当中享有非常高的威望,实际上在他周围也形成了一个维权律师的群体。如今他被羁押,但是我想维权律师不会退缩,他们还会继续作维权的事情。

记:您本人作为公盟的创始人之一、核心成员,简单谈一谈在公盟经过这么一次大的事变以后,和未来的打算。

滕彪:目前首要的就是想办法营救许志永,然后继续秉承理性、法治、非暴力的原则去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记:办公室目前情况如何,是否还有压力或骚扰?

滕彪:办公室目前还有工作人员继续工作,来自警方的压力或骚扰一直就没有断过。不过正如我在我的文章中提到,公盟不死,也不会慢慢凋零。因为爱与公义永存。因为追求自由和法治的精神不死。

一、脸谱化的二元对立

滕彪:现在邓玉娇案已经过了最热的时间,我们可以更冷静地讨论一些问题了。

老侠:你说谁不冷静了?其实“不冷静”的看法也值得冷静研究,也反映了某种观念或心理,就像谣言一样。

滕彪:没错。曾获六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被称为“世界最佳记者”的卡普钦斯基(Ryszard Kapuscinski)在采访的时候,就连谣言也不放过。他认为,谣言也代表了一种集体的投射,只要大多数人相信,就会像“事实”一样具有影响力。

老侠:这就涉及到了邓玉娇案所反映的社会心理结构。为什么这样一个法律上并不困难的正当防卫案件会吸引如此密集的关注呢?对邓玉娇案的关注程度,恐怕是孙志刚案以来,甚至是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任何一个案件都比不上的。我觉得,它凝聚了当下中国的政治社会和精神心理多方面的潜能量。一个案件或突发事件一旦具备几个兴奋点,被压抑的表达、积累的冲突、等待宣泄的情绪就会集中爆发出来。

滕彪:邓玉娇、邓贵大两人都被脸谱化、类型化、符号化了。这恐怕是难以避免的。简单化、脸谱化才有巨大的传播效应。不过这个案件的确体现了中国当下社会的复杂性,甚至可以说,它的背后交叠着1949年以来两个30年的历史:革命与改革、禁欲与纵欲、阶级与主义、民权与民生、理想与犬儒。你看,弱女子邓玉娇的拔刀一怒,背后何尝不蕴藏着你所说的“被压抑的表达、积累的冲突、等待宣泄的情绪”,以及被侮辱者和被损害者的无助和绝望呢? 就像我们如果不理解当下的社会心理结构和政治经济结构,我们如何能理解邓大官人用一沓钱砸向女服务员身体的举动呢?

老侠:这很容易让人想起杨佳案。

滕彪:从一开始,在一系列二元对立的民间想象中,人们就把邓玉娇案和杨佳案联系起来了。弱者vs强者,屁民vs官员,被迫害者vs压迫者,无权者vs特权者。这些简单的二元对立公式虽然经不起推敲,但它却得到非常强有力的社会现实的支持。瓮安、林嘉祥、杭州飙车、黑监狱、孙东东、城管杀人、毒奶粉等等事件,正是赤裸裸的现实不断强化人们潜意识中的官民对立思维。官民二分法太简单,但并不离谱儿:社会的隔阂、分裂和紧张摆在那儿。有人分析,民众的“民仇官”的观念,乃是理性地回应着“官敌民”的历史和现实。这种“定格化的观念”,是由历史经验形成的观念和正在发生的事件给出的观念相互重叠而强化了的观念。

老侠:“杨大侠”被立碑“刀客不朽”;邓玉娇也被称作“女杨佳”、“巴东侠女”,她的照片被网民穿上花木兰的铠甲,并配上一句唱词:“有许多女英雄,也把功劳建。”

滕彪:虽然从法律上,邓玉娇是正当防卫,而杨佳是故意杀人,但人们不是在实在法的意义上把邓玉娇比作杨佳。人们在赞扬“杨佳”、“侠女”的时候,脑子里是官逼民反、民间正义、替天行道、抵抗官权、反抗暴政之类的东西。

二、司法信任与程序正义

老侠:假如司法部门依照公正的程序处理杨佳案,那么人们可不可以接受杨佳被判死刑这个结果呢?可不可以把杨佳案和美国的辛普森案相比呢?

滕彪:你问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大多数美国人认为辛普森是杀人凶手,但他们还是接受了司法判决的结果,虽不情愿,因为他们相信辛普森受到了公正的审判。当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发生冲突时,法律人首先选择程序正义,普通美国人也选择程序正义,固然因为一系列制度安排使法律思维影响全社会,更重要的是,长期的司法实践使人们形成了对法院的信任。

老侠:信任从来都是历史的,不是说建立就建立起来的。

滕彪:是的。一个社会若存在大量的司法腐败、冤案错案,民众是不可能信任司法的。在大量的上访案例中,我遇到过极个别的情况:判决结果并无不当,但法官的办案程序有问题;这样在法院整体缺少权威的情况下,人们就很容易怀疑判决的公正性。假如杨佳案在办案程序上没有什么问题,我想很多人是可以接受这个结果的,毕竟杀了6个警察。当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过错,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

老侠:和西方人更重视程序公正比起来,中国人似乎更重视实质的公正。当然这和法律传统、社会分工程度、现代化程度有关。

滕彪:这么表述恐怕还需仔细斟酌。杨佳案似乎就是个现成的反例,我觉得大多数人更重视的是程序。程序本身的正当性可以维护参与者的尊严,这是美国法学家杰里?马修(Jerry L. Mashaw)的尊严理论的核心。就法律层面而言,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不能截然分开;没有程序正义,哪儿来的实质正义?一个案件,该回避的没有回避、该公开的没有公开、法官不保持中立、不按程序收集证据、没有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如何能够得出公正的结果?如何判断结果是否公正?有脱离结果的程序正义(罗尔斯讲过“纯粹的程序正义”,如赌博),但在现代司法中,没有脱离程序的结果正义。

老侠:程序问题也是邓玉娇案受到持续关注的重要原因。如果邓玉娇案件一开始就公正透明,未必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当地政府的几次公开说法变来变去,明显袒护官员;对关键证据的灭失,办案机关也脱不了干系;送精神病院的程序、解除律师委托的过程、关键证人的去向,都是疑窦丛生。越是这样,越引起人们的好奇心。

滕彪:杨佳被处死了,但人们没有得到真相。他在法庭上质问:“你们到底有没有打我?”——这个巨大的问号今天仍然横在中国的天空之上,这个问题是问给我们每个人的。如果说杨佳案、周老虎案是糊涂案的话,高莺莺案就是颠倒黑白案。如果邓玉娇案也成为一笔“糊涂账”,肯定是说不过去的,往大了说我们对历史没法交代。

老侠:真相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在真相的基础上记忆、想象和对话,是一个共同体的健康成长的基础。一些国家像南非,为了获得历史真相,可以赦免一些主动坦白罪行的犯罪者。

滕彪:是这样。不过还是要注意政治层面的“真相”和法律层面的“真相”、“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区别。一个案件发生了,法官不可能在事后百分之百地掌握客观真相,他靠的是程序、证据、法庭辩论、法律推理等等呈现出来的“法律真实”。而为了保护人权,刑事司法上设置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无罪推定、直接言辞原则、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禁止自证其罪、禁止双重危险等等。只有程序才是可操作、可观察、可衡量的公正标准。

三、回到司法场域?

老侠: 政治层面的“真相”不能理解为客观真理。有历史的、政治的“客观真理”吗?如果真有历史规律和绝对政治真理,那么就为压制和消灭不掌握规律和真理的对手打开了方便之门。现代哲学、政治学越来越承认,真相是在不断的沟通协商和对话之中,因此言论自由对一个社会来说是第一位的。法学家富勒(Lon.L.Fullor)以提出法治的形式主义(程序主义)要素而闻名,但他仍然强调,“开放维持并保护交流渠道的完整性”,乃是实质自然法的核心原则。

滕彪:我们当前的交流渠道还是受到很大的压制,但就邓玉娇案而言,网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网络讨论与案件进程相互影响、相互推动。

老侠:为什么在公众如此关注的情况下,仍然做不到按程序公正处理呢?原因恐怕不是办案人员素质低、不懂法;袒护腐败、官官相护也不是好的解释。我觉得:第一,贫富分化、常年积累的被剥夺感、无力感、怨愤、冲突、表达渠道被压抑,似乎整个社会的危机都压在一个案件上,这恐怕是不能承受之重。这个我们前面提到过。第二,承袭多年的政府运作方式、官员行事习惯和潜规则,还没有适应互联网迅速普及带来的挑战。巴东警方明显低估了“虚拟”网民的“打酱油党”的能量。顺便提一句,各级官员如何应对互联网对执政方式的挑战,将大大影响中国政治社会转型的面貌。第三,更主要的是,由于长期的司法不独立、官场潜规则的影响,司法伦理被侵蚀;对法律和程序的蔑视,导致司法体系的现代司法能力很弱。悲观地说,这种政法运行模式几乎使法院丧失了公正审判的能力,尤其是焦点案件、涉及公权和意识形态的案件。

滕彪:邓玉娇案一边倒的舆论,使一些人担心网络暴民、多数暴政的出现。我个人觉得没必要。保障言论自由、信息的开放性,建立处理纠纷的法治规则,是防止少数声音被压制、少数派权利被侵犯、防止多数暴政的关键。现实的情况是,缺少言论自由和民主投票,连谁是多数谁是少数都分不出来。

老侠:沉默、半沉默的网民需要偶尔的狂欢。谢茨施耐德(E. E. Schattschneider)有个比喻说政治和足球比赛的一个区别是,足球比赛由固定的球员在确定的场地上进行,观众被排除在外;而政治竞争没有单纯的旁观者,每个人都可上场比赛。类似邓玉娇案这样的场景,人们既观看又参与了一场政治竞赛。

滕彪:这个“政治”不是狭义的、仅和政党、政权、政体相关的政治,而是一种生活政治或身体政治。

老侠:政治本来就是众人的、公共的,不应该太敏感、太狭义。就邓玉娇案而言,关注的人足够多,就被有意无意当作了“政治”事件。有人担心,政治色彩太浓、汹汹民意会影响司法独立。我记得你在《镜城突围:司法与民意》里面分析了这一点。

滕彪:司法独立,中国何尝有?独立民意,中国又何尝有?如何干涉之?中国的语境是,不独立的司法遭遇不独立的民意。需要制约的是操纵司法也操纵民意的“看不见的手”。邓玉娇案的民意(网络监督)可以起到加大官员违法成本的作用,而且民众在公共事件中的交流、参与、联合,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健康的公民表达和理性的维权实践,对逐步形成独立的司法和自由的言论环境,是必不可少的。

老侠:有人呼吁“处理邓玉娇案必须回到司法场域”。说司法只能“以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搞舆论审判、媒体审判。

滕彪:仅就理论层面上,我同意这种说法,但在中国司法制度和社会现实的语境下,这些说法就显得有些“吊诡”。 1949年后中国司法从来没有独立于政治,哪来的“司法场域”?陈良宇案、郑筱萸案、成克杰案,也同样是司法受到干涉,怎么没人呼吁“回到司法场域”?伟光正没有一天停止过干涉司法,但一旦民众关注某个案件、要求要依法处理时,往往被指控为“干涉司法”。

老侠:所谓“舆论干涉司法”,背后其实还是“政治干涉司法”。中国曾经历过极端政治化的时期,不光司法,社会、文化、经济、家庭、私生活,一切都被狂热的政治压倒。70年代末开始,法律与政治已经开始了逐渐分离的过程。1979年的“64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诉法切实实施的指示》,宣布取消党委审批案件的制度)、审判“四人帮”、司法考试等,都是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虽然“三个至上”掀起一股司法逆流,但司法逻辑逐渐摆脱政治笼罩的趋势,难以逆转。

滕彪:不过这一过程远远没有完成,距离司法独立仍很遥远。当记者问胡佳、高智晟案的时候,领导人总是回答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会依法处理有关案件。”这就比较搞笑。基层法院的法官就算吃了豹子胆,也不敢自作主张“依法审判”胡佳。

老侠:一位律师分析到:没有全国网民的关注、紧盯,邓玉娇很可能是死刑,连死缓的可能都很小,邓玉娇的结局就看外界的反映了,如果没什么反映,绝对是7年左右;如果全国民众继续关注、声援,那么有可能在4-7年量刑;如果群情再持续高涨、坚持紧盯、强烈要求认定邓玉娇无罪,并要严惩黄德智等人和查处其他腐败分子,那么邓玉娇比较乐观的结局将是释放,但不是无罪释放,而是3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或者免除处罚。

滕彪:律师本来是从专业角度分析案件的,法律关系、条文、证据、程序等等。律师如此分析预测案件应该算是中国特色了吧!中国法治的运行困境可见一斑。我觉得这位律师分析得其实有道理。

老侠:你如何评价邓案的结果?

滕彪:邓案反映出双重的不正义:涉嫌强奸的罪犯被公然袒护;而受害者、实施正当防卫的无辜女子被判有罪,并被泼一盆不三不四的污水(“心境障碍”)。这不叫颠倒黑白什么叫颠倒黑白?迫于强大民意,地方当局才轻描淡写地把黄大官人行政拘留了事;而民女玉娇被“免于处罚”。很多人出于对法律的误解,以为玉娇女难逃一死,并以为免于处罚即是无罪,所以对政府有点儿感恩戴德;颠倒黑白还让人感恩戴德,这正是伟光正的高明之处。

四、男性的凝视

老侠:有人提出质疑:官员发泄性欲有太多途径,何必冒强奸的风险?现场有旁人,就不怕被报警?完全可以用公款找小姐、包二奶,而被逮住的风险几乎没有,何必对一个不提供这种服务的民女施行不轨?

滕彪:我的朋友断桥说,权力的常识不是这样。得不到的才是稀缺的。他们对风险的判别有别于老百姓的常识。小地方当官的,一手遮天,几乎没有被指控“强奸”的风险。邓贵大、黄德智们要满足的已经不是性欲,而是一种控制欲。

老侠:不受约束的权力。有些贪污犯贪到一定程度,似乎要满足的也不是物质消费欲,而是某种变态的心理虚荣和控制欲吧。

滕彪:官权的飞扬跋扈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更多时候,人们注意不到携数亿巨款潜逃的高官、圈地拆迁中的官商勾结、股票的内幕交易、高级职位的内定等等。只有在一些戏剧化场景中,人们才得以观看政治演出的一些片段,比如林嘉祥事件:“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酒后吐真言,“多可爱”的林嘉祥呀!林大人几句话对官方意识形态的破坏作用,你花10000个小时的政治课也弥补不了。

老侠:你刚才提到“观看”,让我想到劳拉?莫尔维(Laura Mulvey)所说的凝视(gaze)。“凝视”理论最早来自电影理论,后来在女性主义研究中得到广泛运用。即男性注视女性是天经地义的,妇女处在被观看的位置,男性通过凝视、愿望与想象,来建构、强化男权文化。邓玉娇被赋予了“贞洁烈女”的形象,你不能否认人们关注这个案子有某种偷窥的心理动力。

滕彪:在以前类似的事件里好像很少涉及女性主义视角。

老侠:贞洁烈女形象的稀缺,和社会风气的低俗化,吸引了一些男人的同情心和对“贞洁”形象的消费欲望。此前在色情场所,出场的则是女人的身体和男人的生理欲望。官方的声明一再暗示邓贵大等人是个“消费者”;黄德智的原话说:“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提供特殊服务在这里干什么?!”在洗浴中心、KTV、足疗馆等等服务场所,女性的基本人身权、人格尊严实在是个很重要的题目,但好像没有进入公众和学者的视野。难道能否认女人的权利受到社会性、文化性而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压制吗?

滕彪:的确如此。不过人权不分性别,无论男人女人,都应该有平等的、不可剥夺的基本自由和尊严。邓玉娇和杨佳,麻旦旦和佘祥林,李思怡和孙志刚,高莺莺和聂树斌,其性别不同,但悲剧性质是相同的。也许在法律上保障人权的制度安排,是解决社会、文化、心理方面的性别歧视的逻辑前提。

老侠:不完全同意。男性中心的权力结构需要全方位的努力才能逐步改变,不分什么先后。不管怎样,对男性视角有所反思,是没坏处的。

五、行动的可能性与人的现实性

滕彪:更值得注意的还是在案件之外,比如公民行动。网民的关注已经不限于网络,人们开始从虚拟世界走进真实世界,这在近年来的很多公共事件中都体现出来了:重庆钉子户事件、厦门PX事件、躲猫猫、地震遇难学生调查等等。依托于网络的公民社会的轮廓越来越清楚了。一波又一波的公开信,律师、学者、艺术家、大学生、女性主义者,都活跃起来了。网络动员的成本迅速降低,而办案人员黑箱操作的成本急剧增加。

老侠:围绕邓玉娇案成立了各种行动小组:公民正义观察团、巴东旅游观光团、志愿者团、法律援助团等等;有很多QQ 群、玉娇讨论小组;有行为艺术、街头艺术,有人穿着印有侠女头像的T恤衫,上书“江山如此多‘娇’”、“真相正义”、“东方玉娇龙,华夏女英雄”,等等。和杨佳案一样,邓玉娇一案也激发了人们的文学创作热情:诗词歌曲、说唱列传、对联漫画、视频剪辑,蔚为大观。互联网包装的新大众文艺似乎吹响了一场文艺革命的号角。

滕彪:文艺也是行动。对邓玉娇案的思考、言说、行动构成了历史的一部分。在行动方面,访民已经走在了知识分子的前面。没有这些行动,我们就看不到更多的真相,我们就只能想象而不能观察或体验权力——暴力的运行。

老侠:野三关全镇电视一度停播,以“雷击”为借口切断宽带网络,宜昌至巴东航线一度被政府切断,所有船只不能靠岸;巴东城内宾馆旅社网吧一度被停业或接到通知要求上报外地人员情况,巴东当地出租司机甚至被告知:尽可能留意及不载外地口音人员。律师被换成听话的,不听话的记者被野蛮殴打,志愿者被跟踪、骚扰和殴打,多个活跃的QQ群、博客、签名邮箱被封锁等等。当局拿出坚壁清野的架势,阻挡好奇心强的上窜下跳者入侵;又展开信息扫荡,企图把这一案件从众人曾为之震撼的心灵中清除出去。

滕彪:从这也可以看出,极权政治或总体社会的治理模式的很多方面,仍遗留在当下中国。形成于革命运动和阶级斗争年代得到砺炼的动员体制,仍有巨大余威。你看,旧的政治动员PK新的网络动员,鹿死谁手尚不得而知。不过,记者被打这件事值得多说一句。近些年其他案件里还有律师、维权人士和志愿者被殴打。和表面看起来的正好相反,这并不表明政权很猛很强大,而是表明它不自信、在走下坡路。汉娜?阿伦特明确区分了权力和暴力、强力,她认为,权力并不取决于是否掌握暴力手段,相反人们只有在不拥有权力或者丧失权力的时候才会诉诸暴力。

老侠:实践中的法律就是官家对付屁民的工具,地方小官作威作福惯了,似乎想都没有想过屁民们利用法律、互联网倒打一耙。俗话说,胳膊拗不过大腿。我看这场戏,互联网是几亿只胳膊,强权这条大腿恐怕再厉害也挺不住。

滕彪:不能低估其流氓性,行动仍有风险。环境险恶,实践和行动才显得更为可贵。

老侠: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滕彪:“本质”这个词越来越不受待见。阿伦特的讨论更深入,她宣称劳动、工作、行动这三种活动对人类来说是最基本的。她高度重视行动在现代政治和生活中的意义。行动者是“热爱世界”的,行动具有新奇性、意外性、不可预见性,行动就是冒险。人在行动中找到自身的位置和价值。“对人来说,世界的现实性是以他人的参与及自身向所有人展现为保证的。”剥夺了行动的机会,就是剥夺了人的现实性,就是蔑视人的存在。

老侠:前不久的一次饭局上,艾未未说,只有行动才是具有美感的。我个人非常推崇的行动,包括艾未未的地震遇难学生调查、许志永和公盟的探访黑监狱、唐荆陵的赎回选票运动,此外还有老虎庙的流民救助计划、邹涛的不买房运动、姚立法的独立选举、茅于轼的小额贷款等等,都很精彩。

滕彪:只有行动才能开创出更多的可能性。行动具有一种“穿越所有界限”的内在倾向。再引用阿伦特的话:“在限制性最强的环境中,一项最不起眼的行动,也会蕴含这种相似的无限性,因为一项行动,有时候甚至是一句话就足以改变所有的局面。”

老侠:极权主义制度下,似乎更多的“行动”是那种复制、强化极权结构的行动。

滕彪:这其实可以看做柏拉图的洞穴人的“行动”。信息匮乏、交流被隔断、没有自主选择,这一定不是阿伦特所说的vita activa(积极的生活)。

老侠:言说、行动可以说是“无权者的权力”,也是一种自我救赎。

滕彪:我们就邓玉娇案谈了这么多,看来一个事件的阐释一定是多元的,并且始终处在未完成状态的。解释历史永远离不开一个时代的人们所面临的具体的、现实的焦虑。

老侠:有人说把邓玉娇案上升到这么高的政治高度,对邓玉娇没好处。判决结果好像并非如此。

滕彪:邓玉娇的命运哪里是几个写文章的人能决定得了的?我们只是众多声音中的一个。玉娇女的命运要看各种力量的博弈过程,包括观念、技术、“实力”各方面的博弈。再说了,由于各方的身份关系,在民众的移情想像作用之下,邓玉娇案和杨佳案必然被赋予某种政治意义。在邓玉娇或杨佳刺完最后一刀之后,政治高度就几乎形成了,不是什么人故意上升的。正义的运动场上,有人想拿金牌,有人想锻炼自己,有人想展示自己,有人心怀鬼胎;有人欢笑,有人跌倒。大家都是运动员,看客也是运动员。

2009-6-12
改于2009-6-16